法壇演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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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離婚與繼承」]七、裁判離婚時,法院在定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監護權或稱子女親權之行使)會作何考慮?行使親權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形時,他方可主張何種權利?未擔任行使親權之一方須不須要負擔未成年子女之生活費?
1依民法第1055條第 1項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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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離婚與繼承」]十、書立遺囑有何限制,須注意那些事項?可否以子女中有人不孝遺囑中表明不留半毛錢予該名子女嗎?
1.遺囑乃為遺囑人為使一定事項於其死後發生依法定方式所為於其死後發生效力之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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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離婚與繼承」]十一、甲方男和乙女結婚,生有一子丙,一女丁,乙不久因病亡故。甲再與戊結婚,因戊無法生育,甲戊收養己女。問:
1.甲死亡時,遺有財產500萬元,應如何繼承,其應繼分,特留分各為多少? 2.戊死亡時,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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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子女之稱姓與親權之行使」]二、父母對於子女之姓氏約定不成或出現爭議時,應如何處理?是否妥適?
答:父母對於子女之姓氏約定不成或出現爭議時,如何處理。96年修法時並未規定。於9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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