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重傷,誤信司法蟑螂差點超過求償時效

案例事實

委託人林先生
案件結果順利趕在時效前提出民事訴訟
受任律師黃勝玉律師&楊永吉律師

林先生上班途中遭遇重大車禍,導致車損人受重傷,需就醫治療而無法工作,就醫期間有不明人士告知可以幫忙林先生跟被告保險公司談刑事和民事的和解,談成後將抽取賠償金額10%做為報酬,林先生因為行動不便遂委託對方代辦,殊不知光是刑事過失傷害和解一談就談了一年半,被告保險公司不斷要林先生退讓賠償金額,一度降到20萬元被告保險公司仍不願理賠,林先生的代辦人遲遲無法談下和解,又因被告保險公司告知檢察官有積極向林先生談和解,導致刑事程序仍停留在偵查階段,林先生身體受重傷飽受痛苦,卻不斷接獲和解不成的訊息,無奈之下之好尋求律師協助。

 

律師解說

所謂司法蟑螂(或司法黃牛),就是沒有律師資格卻以法律專業人士自居,通常出沒在法院或是醫院探詢有無需委任代辦訴訟或和解之人,且常以收受後酬為特色,與執業律師委託付費後,始辦理法律專業服務差異甚大。
經林先生來所諮詢後,律師首先發現本案距離車禍發生已快罹於2年損害賠償消滅時效,而檢察官才剛起訴被告,無法等到刑事法院受理後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為免罹於時效導致林先生求償無門,律師以最快速度整理證據資料、草擬民事起訴狀,為林先生請求醫療費、往來醫院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車輛維修費、精神慰撫金等,總共得請求金額超過250萬元,遠超過被告保險公司提出低於20萬元的和解金額。

 

下圖即為臺中地方法院告知民眾注意司法黃牛(司法蟑螂)之告示。

 

法院判決

結論

律師呼籲,任何專業都有其價值性,千萬不要為了一時便利、想趕快和解而輕忽自身權益保障,反之,越緊急的時刻越要諮詢專業人士協助,並查證對方是否為專業律師。

以本案為例,林先生的情況涉及重大身體傷害,能請求賠償之項目、範圍較多,又其各項目應如何合理計算,亦有其專業性;再者,在檢察官未起訴並經刑事法院受理的案件,無從請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因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不用繳納裁判費,是刑事案件被害人請求民事賠償之首選,但當事人常在等在檢察官起訴、刑事法院分案中,一不小心就罹於2年損害賠償消滅時效,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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