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老翁若在這之前有與吳姓婦人合意性交的情形,因兩人皆已經配偶,仍與人性交。吳姓婦人的丈夫可以依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對莊姓老翁和自己的配偶提告。配偶也可以訴請離婚。
一個包子揭發一段半百的婚外情。已當阿公的莊姓7旬老翁,和當阿嬤的50多歲吳姓婦人,發展出一段不倫黃昏戀,兩人相約到桃園某汽車旅館「玩一玩」,順道買了兩個包子當早餐,但吳婦吃包子不小心被噎死,吳婦丈夫不甘戴綠帽提告,高等法院昨依通姦罪判莊某3月徒刑定讞,得易科新台幣9萬元罰金。
莊姓老翁與吳姓婦人兩人在小吃店認識,已有配偶的兩人相約汽車旅館「玩一玩」。不料,吳姓婦人吃包子時,不幸噎死!莊姓老翁若在這之前有與吳姓婦人合意性交的情形,因兩人皆已經配偶,仍與人性交。吳姓婦人的丈夫可以依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對莊姓老翁和自己的配偶提告。然而吳姓婦人已經身亡,就算吳姓婦人的丈夫對吳負提出告訴或自訴,但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被告已死亡,而為不起訴處分。
但吳姓婦人的丈夫對莊姓老翁的通姦罪告訴權仍然存在,而莊姓老翁的配偶也可以對莊姓老翁提出告訴。莊姓老翁的配偶也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者,訴請離婚。
[通姦罪除罪化]:目前我國型法已經不處罰通姦罪,但配偶人可透過民事訴訟請求配偶權受侵害之損害賠償。
見證人未在場見證 判協議離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