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錢包屬於電子貨幣之一,利用晶片內置於如信用卡的卡片,只要完成儲值,即成電子錢包。其具有網路匯款功能,加上不少玩家在收藏交換,可不必向銀行購買或留下個人資料,就能取得帳號,因而有人用這種以空賣空方式在拍賣網站上騙人,要求買家將款項匯入指定帳戶內,錢一入帳就立刻從網咖內將騙來的款項拿去買線上遊戲點數,成為新興犯罪手法。
和別人交換電子錢包,小心被利用成為詐騙洗錢工具
一名吳姓工程師收藏霹靂布袋戲與美國職棒大聯盟等各式電子錢包超過400張,也與其他收藏者交換電子錢包,不過,半年多來被一堆網路買家指控把錢匯到他名下的合庫電子錢包內卻沒收到貨,群起控告他涉及詐欺,吳某因此吃上32件詐騙案未停,還得環台做筆錄。
北檢根據各地移轉管轄案件追查,排除收入穩定的吳姓工程師涉案,由於電子錢包標榜是無記名的小額晶片儲值卡,只要到銀行以1到200元買卡片,不必開戶就可使用,每張上限額度1萬元,在家還能透過網路ATM加值,甚至可在網路上購物。歹徒就利用此便利性,在網咖內以吳某電子錢包上的帳號,將被害人累積匯入的近5萬元全都拿去買線上遊戲點數「洗錢」。
當初吳姓工程師向合庫購買電子錢包時,銀行曾要求他留個人資料,警方才會根據被害人提供帳號,查出吳某的8張電子錢包有問題。
吳姓工程師說,他收集電子錢包10多年,超過400張,當警察去年5月通知他做筆錄,他才知道有人在拍賣網站上以低價販賣旋轉拖把,並要求買家將款項匯入他原始購買的合庫電子錢包,事後卻沒寄出貨品,他的電子錢包帳號因而被列為詐騙警示帳號。
他說,這8張出事的電子錢包早和別的網友交換,輾轉多手,他無從查知犯案者是誰;他曾向合庫要求停卡,但銀行以「這是你個人的司法問題,以及為免影響其他客戶權益」為由拒絕。
吳姓工程師無奈表示,他為了官司跑了全台26個警察機關,另外還去了10多次地檢署,回想起第一次應訊時,還會手抖腳軟。
合庫表示,吳某去年6月24日提出卡片停用申請,合庫隨即依其簽署之切結書執行卡片凍結。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林俊宏、范家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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