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朝天攻,新法上路,排氣管強制低頭

喜歡改裝機車的民眾注意了!交通部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案,明年元旦起機車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已改裝翹管的車主可於明年三月前改回來,三月一日起將正式取締,違者可罰九百到一千八百元。

前言

不少民眾抱怨一堆機車排氣管改裝翹管,角度四十五度到七十度都有,把廢氣黑煙直接往後面駕駛臉上噴,宛如吸超大二手菸,惹來其餘民眾謾罵攻擊聲不斷,但警方卻無法可管。

警方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不得擅自變更裝置的規定取締,但因該法未明定「排氣方向」,依法無據之情形下,自無法可罰,不少不服取締的民眾因此申訴成功,而造成警方取締時的困擾,交通部因此決定明文規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法取締上翹的排氣管

依據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附件十五修正案,增訂明年元旦起機車改裝排氣管的廢氣噴嘴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可維持水平或往下,但如排氣管高度離地一公尺以上者,譬如大型重型機車,噴嘴僅能往下、低於水平線。

交通部通過增訂機車排氣管數量及左右側安裝位置都不得變更、汽車不得變更軸距等新規。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林福山表示,新制明年元旦起上路,但考量車主須要時間改回來,因此明年三月起才開始取締翹管。除原廠設計就已高於水平線外,其餘違規者可罰九百到一千八百元,可連續罰,並須立即改善、前往監理單位驗車,否則將可吊銷牌照。

新法上路後,機車翹管列為臨檢項目,只要沒有依照新道安規則修定的排氣管形式,將不必會同監理、環保等單位,就可以自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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