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明起正式上路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案,將於1月8日上路,新制中將性侵害案被害人納入保護範圍,性侵被害人或家屬,只要案發起5年內,或者知道被害後2年內,直接向各地檢署提出申請,就有機會獲得補償。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案,將於明天(1/8)上路,新制中將性侵害案被害人納入保護範圍性侵案被害人或家屬,可向政府申請最高100萬元法定扶養金、最高40萬元醫療費、最高100萬元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或增加之生活上需要費用,以及最高40萬元精神慰撫金,總計最高可達180萬元的犯罪被害補償金,但不溯及既往。

性侵被害人或家屬,只要案發起5年內,或者知道被害後2年內,直接向各地檢署提出申請,也可以洽各地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所屬分會協助處理,就有機會獲得補償,此修正案連配偶性侵者也適用。不過為避免詐領補償金的狀況,特設「兩小無猜條款」(未滿十六歲者基於兩情相悅發生的性行為)及「性交易條款」(具交易性質的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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