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學以「胸部真大,真想上」、「前凸後翹,想來一下」等言語,騷擾女學生,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又以碰觸女同學的胸部、臀部,因為「胸部、臀部」皆為身體隱私部位,男同學也觸犯同法第25條性觸摸罪
新竹一所明星高中,傳出一名高二男生被指控長期以肢體碰觸女同學的胸部、臀部,還以「胸部真大,真想上」、「前凸後翹,想來一下」等言語,當面騷擾女學生,校方表示,至少有10名女學生受害,經校方性平會訪談調查,記該男同學1支大過,且須口頭和書面向受害同學道歉。
該案男同學以「胸部真大,真想上」、「前凸後翹,想來一下」等言語,當面騷擾女學生,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依同法第20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男同學又以碰觸女同學的胸部、臀部,因為「胸部、臀部」皆為身體隱私部位,男同學也觸犯同法第25條性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該案男同學是高二學生,未滿十八歲,依據行政罰法第9條第2項:「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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