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神棍對一名精神恍惚之休學女子,藉作法軀邪帶回留宿性侵害等,如果老神棍是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背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則構成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
一名原本就讀大學的陳姓女子,因精神狀況不佳,被迫休學在家養病,日前在市區公園徘徊,被一名70歲的老神棍發現,藉口幫她做法驅邪,拐回神壇留宿性侵害,再狠心放逐街頭,後來家屬終於找回才發現老神棍的惡行惡狀。
(一)老神棍對一名精神恍惚之休學女子,藉作法軀邪帶回留宿性侵害等,如果老神棍是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背意願之方法對精障人士為性交者,則構成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是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二)如果被害女大學生不知反抗,則構成第225條乘機性交罪,也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論何者,罪責都相當重。
放棄繼承協議 於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