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涉及被告在庭權之例外之解釋。

爭執所在:刑事訴訟法第169條之解釋與適用。

法院見解

法院見解:(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2610號判決)

審判長踐行交互詰問證人李○宗、秦○隆前,逕命上訴人退庭,並未聽取檢察官或辯護人之意見,且於交互詰問完畢,上訴人入庭後,僅告以證人之陳述要旨,甚而於上訴人表示「我有意見」,似係對證人之陳詞有異議,乃審判長仍未給予詰問或對質之機會,揆之首開訴訟體制與法律之闡釋,原審審判程序難謂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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