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的買賣中,如果買方其實是想把房屋贈與給賣方,但不想負擔高額的贈與稅,所以假裝買賣,如果這個時候認為買賣有效,會造成任何人都可以用這種方法來規避法律,所以從贈與而非買賣。
民法第87條第2項關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的規定,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所以在房屋的買賣中,如果買方其實是想把房屋贈與給賣方,但不想負擔高額的贈與稅,所以假裝買賣,如果這個時候認為買賣有效,會造成任何人都可以用這種方法來規避法律,所以從贈與而非買賣,這時候雙方內心的真意才是法律真正要賦予效果的,此時的情況下就會以贈與行為的規定來處理這個假買賣,如此才不至於破壞交易安全。
前屋主欠地價稅 前屋主去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