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法律行為的時候,尚未有關於規範該法律行為的法律規範可適用,於日後新增訂法律條文時,當時所為的法律行為受到該法的保護或規範則稱溯及既往;反之,新增訂的法律不適用於規範當時行為,而使日前所為法律行為不受處罰或保護時,則稱不溯及既往。例如:我國刑法採不溯及既往原則,於犯罪行為發生時,法律未有規定,則日後增訂新條文時,不得以日後所增的新法加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