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債權債務-確認債權不存在勝訴,1,726萬賭債不用還

案例事實

委託人蔡小姐
案件結果勝訴,1700萬通通不用還
受任律師楊永吉律師、張思涵律師

大美早已因賭博罪潛逃大陸,蔡小姐無法證明本票還在大美手上,因此楊律師決定連同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一併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是針對1700萬的債權,而非本票,只要蔡小姐能夠證明1700萬都是賭債,因賭債而生之債權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蔡小姐仍然可以拒絕償還賭債,對於蔡小姐而言仍不失為解決問題的辦法。

大美是蔡小姐的老闆,大美本身除開公司外,還有經營簽賭事業,某日,大美問蔡小姐要不要簽賭以貼補家用,蔡小姐雖然擔心一個不小心就可能會欠下巨額債務,但需錢孔急的她仍然選擇鋌而走險,不幸的是過了一年半,蔡小姐欠下的債務遠多於獲利,本金250萬元的賭債,最後加上利息變成了1700萬,蔡小姐根本無力負擔,而大美除找黑道討債外,甚至以蔡小姐兒子的安全要脅蔡小姐簽下1700萬的本票,蔡小姐身心俱疲之際撥打了本所電話向楊律師求助。

律師解說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vs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經過楊律師了解案情後,建議蔡小姐對大美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及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在一般情況下,其實只須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就足以解決蔡小姐的問題,因為一旦蔡小姐拿到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勝訴判決,大美就不能再拿本票向蔡小姐要錢,也不能做本票裁定。

但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有一個前提:必須是對執票人才能提起

本案當中因為大美早已因賭博罪潛逃大陸,蔡小姐無法證明本票還在大美手上,因此楊律師決定連同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一併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是針對1700萬的債權,而非本票,只要蔡小姐能夠證明1700萬都是賭債,因賭債而生之債權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蔡小姐仍然可以拒絕償還賭債,對於蔡小姐而言仍不失為解決問題的辦法。

法院判決

勝訴,1700萬通通不用還

法院最後仍然以蔡小姐無法提出執票人為大美之證據而駁回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但單純就1700萬元之債權確認不存在,法官則認為依照蔡小姐所提證據已足證1700萬都是賭債,故而仍然給予蔡小姐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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