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女應好友B女之請求借款100萬元給B女,約定一年後還款,顧及二人友好關係,A女未提醒B女還款,但三年多時間過去了,仍未見B女主動還錢。A女遂要求B女盡速還錢,B女卻藉故推託且避不見面。若為確保A女的債權,由B女開立同額本票一紙交付A女,屆本票兌領期限仍未獲得票款,A女的求償程序有何不同?2.承上,倘害怕B女脫產,防止A索求無門,於提起訴訟前,A須進行何種程序才能確保債權得以獲償?若B女在假扣押之前脫產將房子賣給C,A女應如何主張權利?3.甲為公教退休人員,與妻子十分嚮往每天早晨有清新空氣、「離塵不離城」的生活,於是遍尋台中近郊適合退休生活的住所,耗時近兩年多,後來終於找到適合的房子,甲立即和屋主乙簽訂房地買賣契約,並約定於簽約後一個月內由買方甲陸續匯款給賣方乙,並於此期間委由代書協助辦理房地過戶。孰料,簽約後一星期,乙竟認為當初賣的價格太低,想反悔並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丙,並拒絕交出所有權狀辦理過戶。本件買賣中,賣方違約悔賣,但是甲仍然希望買下該房地,甲在進行訴訟前,有什麼保全方式避免賣方過戶給丙?4.甲向乙借款1000萬元,以甲自己所有之土地、房屋設定抵押權予乙作為擔保後,甲將房屋出租給第三人丙使用。嗣後,甲乙之債務清償期限已到,甲至今仍未清償。乙應如何行使抵押權以進行求償?乙實行抵押權聲請法院拍賣該土地,卻因該土地上有房屋且有租賃權存在而無人應買時,又該如何主張法律上權利?5.乙向甲借款800萬元,以其所有之A地及B屋供擔保為甲設定同額抵押權,已屆期未能清償,經甲取得准予拍賣抵押物裁定,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於民國102年5月1日查封乙之A地B屋時,大門深鎖,執行人員乃會同警方開鎖進入B屋 ,屋內灰塵滿布,水電停用,但屋內置有大金冷氣1台、保險櫃1只,乙另於該銀行中尚有100萬元存款。就乙名下財產如何強制執行? 如果乙在外負債累累,還向丁借款500萬元(也以A地B屋設定抵押),且丁獲得勝訴判決,丁如何強制執行獲得清償?6.甲之父親於彰化有一塊土地久未使用,於甲之父親過世後由甲繼承,甲於辦理繼承並至現場查視時,始發現鄰人乙無權占有該土地並興建農舍,經甲提起訴請返還土地所有權之訴並獲勝訴確定判決,判決主文僅載明乙應返還該土地,並未明示應拆除土地上的農舍。甲得否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拆除該農舍?抑或甲應另行起訴另獲拆除農舍的執行名義始得執行?若前述之訴訟提起後,乙將該農舍出賣並移轉所有權於第三人丙,甲又獲得勝訴判決,甲得否以其此確定判決聲請對丙執行拆除該農舍?
三、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 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