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契風波,李蒨蓉等人涉及何罪?

阿帕契風波愈演愈烈,軍事重地竟變成權貴人士的遊樂場所,若非此次李倩蓉PO網炫耀,我們無從得知國家的軍紀會如此鬆散,上級長官更是濫用自身的權利來包庇類似事件發生,軍官甚至能攜帶價值不斐的阿帕契頭盔出營區參加變裝派對。對此,民眾不禁要問,李倩蓉等人參訪、拍照PO文的行為,將構成哪些罪名?

李蒨蓉等人恐構成洩漏軍事機密罪及違反要塞堡壘地帶不得拍照罪

首要釐清的問題在於,阿帕契是否屬於軍事機密情報範圍內,此查詢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6條便明,裝備設施當屬軍事機密情報,更何況本案是阿帕契是台武裝直昇機,然而特戰部竟表示阿帕契駕駛艙內電子儀器未通電故不算機密,實讓人匪夷所思。李倩蓉將阿帕契駕駛艙、儀表板照片流傳出去,實已構成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以及刑法第109條洩漏軍事機密罪,但若李倩蓉並無犯意欲洩漏而純屬玩樂、炫耀,僅能論以過失犯,該過失犯之罪責也只是一年以下徒刑的輕罪,最後很有可能也只是以不痛不癢的易科罰金或緩刑作結,如2013年,導演鈕承澤,夾帶中國籍攝影師進入左營軍港拍電影,就被以違反要塞堡壘法,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

李倩蓉是否也會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第9條之規定,於要塞堡壘地不得拍照,否則可處七年以下徒刑,關鍵在於六○一旅是否屬要塞堡壘地帶國防部強調,六○一旅「非列為要塞堡壘地帶」,而是「國防部核定的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依規定入出管制區仍應向該管制單位申請許可。然而目前全國九座軍用機場都是法定要塞,國防部才據此於二○○二年禁止在軍機場周圍養鴿,就連松山機場的濱江街跑道頭也被認定是要塞,國防部卻提供「要塞、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差異對照表」給檢方,聲稱十四處空軍機場、三處陸軍機場均無公告為要塞,這是公然違法、造假、說謊,企圖誤導全民及檢調。若六○一旅屬要塞堡壘,則李倩蓉等人皆恐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面對此次飛官私帶民眾進入管制區,勞乃成所面臨的軍事懲處以及刑事罪責遠比李倩蓉等人更為嚴重,軍審雖已廢除,但還是有軍法之適用,希望透過刑法給予的教訓,能課以國軍以及民眾一個警惕,以防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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