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女網友唱歌趁酒醉性侵,並拍裸照妨害秘密

趙男趁女網友酒醉睡著時,而為性侵行為。因為過程中沒有強制手段,趙男係利用女網友酒醉達到與身體及精神障礙相類的酩酊狀態為性侵,符合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而趙男未經同意拍攝女網友裸照,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

趙男與女網友相約見面,和三五好友相約唱歌,女網友不勝酒力睡著,趙男佯稱要載女生回家,趁著女網友酒醉熟睡之際性侵,並拍攝裸照。女網友隔天醒來,懷疑遭性侵,利用即時通套話問:「你有帶套嗎?我擔心懷孕。」趙男要她別擔心懷孕,被害人事後從趙男手中騙走113張裸照,向法院提告。

 
法律評析

拍女網友裸照後性侵得逞

趙男趁女網友酒醉睡著時,而為性侵行為。因為過程中沒有強制手段,趙男係利用女網友酒醉達到與身體及精神障礙相類的酩酊狀態為性侵,符合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趙男未經同意拍攝女網友裸照,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