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男子於性交易時側錄性交過程遭援交妹發現,該名男子威脅將把性愛影帶散布之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男子利用針孔眼鏡偷拍,可能觸犯刑法第315條之妨害祕密罪;又其「白嫖」的行徑可能觸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
北市一名男子疑為省下每次五千元援交費,援交時,竟大費周章準備近萬元針孔器材偷拍援交過程,日前,他戴著會發出紅色閃光的眼鏡,床頭又擺放會發出藍光的手錶援交,被援交妹識破,未料他被發現後卻威脅:「不戴套免費再來一次!」援交妹憤而報案。
女子驚覺遭偷拍,賴嫌竟嗆稱:「你想贖回偷拍帶,必須讓我不戴套子再做一次。」並恐嚇「妳找幾個人來,我就要殺幾個人」,還威脅將把性愛影帶散布,男子以偷拍帶恐嚇女子的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而男子利用針孔眼鏡偷拍,是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15條妨害祕密罪。
男子「白嫖」的行徑則觸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性交易雖屬不法之行為,但女子以其性服務賺取酬勞,仍是屬於身體勞動之價值,故該酬勞亦為財產利益,男子一開始即準備偷錄的工具,表示他原本有以此威脅女子讓他白嫖的意思,卻和女子為性交易之約定,而使女子陷於錯誤以為男子會付費,進而因陷於錯誤而同意和男子發生性行為,使男子獲得財產上之不法利益,故男子之行為已構成詐欺得利罪。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1.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2.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詐欺取財罪)。
2.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詐欺得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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