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他人裙底風光會觸及妨害秘密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徒刑,而若是透過手機轉寄散布猥褻畫面,最重可處兩年以下徒刑,猥褻畫面則沒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現在代人常有濫用手機偷拍他人裙底風光的事件,或透過手機轉寄散布猥褻畫面,這是違反刑法(妨害秘密)的行為,可能會被判刑。
小孩都有手機,我該如何教(他/她)正確使用?
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處理這種問題應從教育面向出發,溝通並疏導學生建立正確觀念,應該主動教導學生使用手機的道德觀念和法律常識,不宜用強悍的司法途徑解決。
使用手機、相機、電腦等3C電子產品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或利用工具或設備用人體五官(眼、耳)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最高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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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的規定,偷拍他人裙底風光會觸及妨害秘密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徒刑,而若是透過手機轉寄散布猥褻畫面,最重可處兩年以下徒刑,猥褻畫面則沒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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