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的規定,無論員工意願為何,員工數5人以上的公司,僱主都應強制替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否則就是違法,若查證屬實,依法可處保險金的兩倍罰鍰。
小芳在速食店工作了五個月,僱主卻未替她投保勞保,導致她的父親過世後,無法請領喪葬津貼。速食店表示,當時的確未替小芳投保,但事發後已幫她加保,並推說是小芳自己表示已有投保拒絕加保才未幫她投保,但小芳則說從沒告知不要加保,是僱主遲未加保。
老闆想省錢?省到我的勞保,該怎麼辦?
(一)根據法律的規定,無論員工意願為何,員工數5人以上的公司,僱主都應強制替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否則就是違法,若查證屬實,依法可處保險金的兩倍罰鍰。
(二)並且,勞保無法往前追溯,員工若因僱主未確實替其投保勞保,而無法請領相關津貼,可循法律途徑向僱主求償。勞工遇類似的問題,可以向勞保局申訴,電話:(02)2396-1266。
談「一例一休」與加班費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