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派對毒品助性,男大生感染愛滋病

小武舉辦這性派對以性愛為宗旨,再加上其自願施打毒品,能預見到吸食毒品後無法控制自己,明知自己有愛滋病,還與人發生性行為,顯然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封署名「痛心的母親」的信向台中地檢署檢舉,她就讀大學的兒子,參加性愛轟趴感染愛滋病,雖痛徹心扉及飽受煎熬,仍勇於檢舉,以避免有更多學子於暑假期間重蹈覆轍。警方循線歷一個多月來,破獲以「小武」為趴主的性愛毒品轟趴案,逮捕近廿人到案,近五成感染愛滋病。

法律評析

共用針具與不安全性行為

小武身染愛滋病,卻不斷邀約同好辦性愛派對。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致傳染於人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危險性行為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相關規定訂之。」
  

而其施打毒品,依據刑法第88條:「施用毒品成癮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前項禁戒期間為一年以下。但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須接受保安處分強制勒戒。
  

並依據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同法第11條之1第2項:「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而小武辯稱,他們施用毒品後,產生迷幻感,會無法自己,而忘記做防護措施,而使來這裡參加派對的人幾乎都感染愛滋病,是否可免責?依據刑法第19條第3項原因自由行為,若因為自己的故意或過失導致心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仍然有處罰。所以小武舉辦這性派對以性愛為宗旨,再加上其自願施打毒品,能預見到吸食毒品後無法控制自己,明知自己有愛滋病,還與人發生性行為,顯然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