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張姓嫌犯涉嫌偷走高姓農民所飼養的種羊,種羊為動物,動物在法律評價為「物」。該種羊屬於動產,所以張嫌涉犯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而高姓農民可主張民法第184條第1項權利侵害型侵權行為
高姓農民一隻額頭有白毛的種羊被竊,高某經過張姓鄰居羊寮,看到一隻種羊額頭留有棕毛,仔細一瞧竟是染上去的;高要求對方歸還種羊便不予追究,沒想到張某竟要他舉證,一氣之下報警,張某昨被依竊盜罪嫌函送。
該張姓嫌犯涉嫌偷走高姓農民所飼養的種羊,種羊為動物,動物在法律評價為「物」。該種羊屬於動產,所以張嫌涉犯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意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五百元以下罰金。」
而高姓農民若不喜歡張嫌將他心愛的種羊染「棕髮」(棕毛),可主張民法第184條第1項權利侵害型侵權行為,主張張嫌侵犯他的所有權(該案權能為使用權部分),而可以依據民法第213條第1項請求張嫌回復原狀,把牠染回「白髮」(白毛)。如果沒有辦法回復原狀,高姓農民才能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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