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嫻被其丈夫毆打之事實有相關協議書、診斷證明書、警察局受理家庭暴力案件紀錄可作證。王永嫻丈夫的行為...
民法第1001條定有明文,蔡薇恩不履行同居義務,且蔡薇恩沒有不能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是陳瑞凡本於...
被告諸多行徑在客觀上均已逾越夫妻通常可忍受程度,已危及兩造婚姻之維繫,應認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檢方經調查後,發現楊律師所言皆屬實,於是讓告訴人瞭解,若其堅持要提告訴,僅憑現有證據,恐怕無法將被告...
離婚案件屬強制調解案件(家事事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法官開庭前會先將案件移送民事調解室由調解委員...
實務允許同時援引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事由及第2項規定。在本案中,原告主張被告「與配偶以外之人合...
欠缺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舉之法定事由時,舉證關鍵就會落在如何證明夫妻間之感情已有「破綻」。楊律...
民事保護令部分,楊律師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協助原告聲請通常保護令。判決離婚部分,楊...
離婚方面,楊律師協助、指導當事人蒐集證據,例如被告對家庭漠不關心,其花在電腦上的時間甚至比和小孩相處...
外遇案件在實務上舉證不易,楊律師在本案中掌握以下關鍵:協助原告積極蒐集先生外遇之證據與證明自身所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