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於遺囑載內容可以獲得利益的人,依遺囑主張權利時,卻遭到他人否認該遺囑的真正,則可提起確認遺囑真正的訴訟。審理過程,除了就該遺囑是否是立遺囑人親為,或內容是否為立遺囑人之真意,法院會進行審酌外,也會就遺囑的作成是否符合法定要件為判斷,另會以筆跡鑑定的方式,確認簽名及文字的真偽。2. 應備文件:(1) 遺囑(2) 載有遺囑人筆跡之文件:如是自書遺囑,為確認遺囑之真正,常需確認爭議遺囑的筆跡是否跟立遺囑人相符合,所以要提出遺囑人的筆跡以供核對。(3) 證人:代筆遺囑等,見證人乃法定要件之一,如果沒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見證人人數,遺囑即屬無效,所以在訴訟中要確認遺囑的真正時,就有必要請見證人出庭作證。
五、自書遺囑範例
五、常見訴訟(二)確認遺囑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