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疑遭偷瞄胸,男子殺大專生

李男不滿游男偷瞄女友胸部,在火車上用藍波刀殺害游男。李男辯稱罹患精神疾病,意圖用刑法第19條第1項免責,是否真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屆時可請鑑定人員或醫師做診斷與調查。

李男不滿游男瞄他女友胸部一眼,兩人爭吵,李男在滿載逾百名乘客的台鐵火車上,以暗藏有藍波刀的隨身包作掩護,隔著隨身包往游男胸部刺殺1刀,隨後拉著女友在樹林車站下車意圖逃逸,被見義勇為的乘客制伏。被害人因傷及心臟,還被拉扯,使得傷勢擴大,不幸身亡。

法律評析

列車殺人命案,精神疾病與殺人犯

李姓男子不滿游姓被害男子疑似偷瞄其馬姓女友胸部,而趁火車上人多之際,用帆布包暗藏藍波刀,將兇器往游姓被害人的心臟刺進去,造成游姓被害人在火車上不治身亡。

李姓男子雖然是以為女友遭游姓男子偷瞄,但因為沒確切實證,且被害人並無達到確切不義之事,而使他人難以容忍,所以李姓男子不成立刑法第273條義憤殺人罪的減輕事由,而應論以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

而精神渙散的李姓男子,辯稱自己罹患精神疾病意圖用刑法第19條第1項情形免責:「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其是否真的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屆時檢方可以請鑑定人員或醫師做相關的診斷與調查

李姓兇手殺人後,企圖逃逸,幸虧張宏文、張志城、賴盈廷3人及時將李性兇手逮捕與制伏,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一、 追呼為犯罪人者。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而因為該台列車台鐵2224車次區間車發生命案,檢方基於維持命案現場的環境與相關證據資料的保全,必須封鎖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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