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人民參與審判即將成真?

鑒於人民對於法官和司法判決的不信賴,而且根據媒體調查,最不被信任的職業,法官勇奪第一名。過去司法院推動「觀審制」,但尚未施行即胎死腹中。新政府之後的司法改革方向,則可能會朝向陪審制或參審制的方向研擬,但事涉法院組織、審判制度的重大變革,可預期不是一時半刻可以達成,讓我們靜待司法院的修法風向吧!

陪審、參審、觀審差在哪?

由上表可知,參審員的權限基本上與職業法官相同,有關犯罪事實、有罪與否、適用法律、量刑等與法官共同決定;而陪審員則就犯罪事實與有罪與否認定,法官無法決定,而法官則負責量刑部分;至於觀審員實質上並無權限,雖然名為參與審判,但也只能對法官提供意見,最終仍由法官做一切決定,所以觀審制才會惹來各方批判,認為觀審制未實踐人民參與審判的精神。

實務法官的意見

依法官協會的問卷統計,有67%的法官支持人民參與刑事訴訟的審判,與過去法官抗拒人民參審的刻板印象不同。再細分法官意見,完全由人民決定被告有罪與否(陪審制),贊成法官有46%;由職業法官和一般民眾共同決定判決結果(即類參審制),贊成的法官則為50%;贊成維持由職業法官決定判決結果,但讓參與審判的一般人民能在評議過程中表示意見的法官則為26%(類似觀審制),可見法官比較贊成陪審制或參審制。

人民參與審判的疑慮

在該問卷中調查中,雖然有46%的法官贊成完全由人民決定被告有罪與否,但卻有近58%的法官認為在經過法官解說後,民眾仍無法嚴格遵守證據法則認定事實;另外,雖然有50%的法官贊成由職業法官與一般民眾共同決定判決結果,但同時有64%法官認為一般民眾容易因為相信法官的法律專業,而受職業法官影響其決定。法官的看法並非無見,因為一般人民未受過法學教育,對於刑事證據法則程序正義沒有概念,另外,若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也可能會受到法官心證的影響而改變決定。

一般民眾對於陪審、參審的疑慮則在於,雖然認為人民參與審判是該做的改革方向,但是如果陪審員或參審員被收買怎麼辦?變成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結果。

改革必定伴隨衝擊

以上意見雖然都是人民參與審判會發生的情況,但在改革前,同樣的狀況也是不斷在發生,早期法官收賄的情形普遍,雖然現今已改善許多,但仍不能斷定已完全杜絕,而透過配套機制或刑事制裁的方式,也可避免陪審員或參審員收賄的情形發生。此外,當初改革的目的即是法官權力太大,而部分法官認事用法與人民的法律感情相距甚鉅,就算是在改革前,同樣的問題也是存在,並不是人民參審才會出現的問題。世界上許多先進國家,對於人民參審制度已實施有年,並無重大弊病產生,其司法任賴感也不會比我國低。所以說,任何制度在施行之初,都難免會遇到阻力或困難,如果能透過人民參審的機制,讓一般民眾更瞭解法院運作程序和基礎法律觀念,參審制度相信能夠日漸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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