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婦人的丈夫三年前向黃姓地下錢莊業者借貸五萬元周轉,黃開出每十天還利息五千元的條件,等於年息高達三百六十分;丈夫無力償還,何婦只好不斷借錢還利息,三年下來償還利息已逾百萬。何婦受不了報警,警方昨天持搜索票查獲黃男的地下錢莊,警詢後依重利罪將他函送法辦。
借錢之前看清楚
借錢對一般人來說,第一個想到的是跟銀行借,不過民間還是有許多的人可能因為債信或是工作型態問題,沒辦法順利跟銀行借錢,這時候就會轉去向民間借款。不過這時候要特別注意,一定要先搞清楚幾點:
首先,利息的約定是多少,是單利還是複利,過高的利息約定恐怕會讓借款人永遠還不到本金,債務越滾越大。
其次,本票不要亂簽,許多人為了順利借到錢,本票也不管金額就先簽再說,這都會衍伸後續很多問題。
最後,借款人每次的還款務必要留下紀錄,以轉帳匯款方式較保險,若是現金還款務必請對方留下收受證明。
收取暴利恐犯重利罪
刑法上的「重利罪」所處罰的對象,是「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的行為人,常見者例如從事不法地下錢莊高利貸的業者。而民法雖然有規定利息約定超過年利20%者沒有請求權,不過並不是利息超過20%就成立重利,一般而言,根據中央銀行民間利率統計與實務見解,約定年息36%(也就是所謂的三分利)並不算重利罪。
如何處理債務
處理債務的第一原則,先整理出各債權之金額,包含本金和利息,利息超過20%者,債權人是可以主張不還的。另外,若是債務性質多半屬於銀行借款,則可考慮藉由法定更生、親算的方式重整,此部分可進一步諮詢專業人士,期待每一個債務人都可順利走出債務問題的泥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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