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家位於七期重劃區內豪華辦公大樓的雲端公司,佔地廣闊,林姓負責人以薪水4萬元起跳,每天上班8小時,還有三節、年終獎金、國內外旅遊福利補助,外地求職者甚至還有宿舍以及綠化工作環境等優渥薪資與福利,吸引許多高學歷者加入,卻被警方查獲其實是一家承攬菲律賓10間線上博弈公司的客服公司,該公司共有200多名客服人員,警方破獲時將林姓負責人依賭博罪其餘200多名員工依賭博罪共同正犯罪名移送偵辦。
共同正犯概念
很多人覺得我明明是去應徵員工,怎麼會被當成共同正犯呢?到底什麼是共同正犯?那是不是有幫助從事於犯罪行為,都會被認定共同正犯?其實不見得,成立共同正犯也不是容易的事,在主觀上要有共同犯罪的意思,且客觀上有犯罪行為的分擔,二者皆具備才會成立共同正犯。以竊盜罪為例說明,除了下手偷竊的人成立竊盜罪外,幫忙把風、運輸等人就是共同正犯,均成立竊盜罪。
賭博罪仍尚未合法
常有人說「賭」是天性,很多人覺得奇怪,明明我國有公益彩券,為什麼賭博尚未合法化?而常有政府做莊,沒人敢抓的譏諷,但事實上公益彩券與賭博罪概念並非完全相同:
(一)相同點
(二)相異點
如何避免成為犯罪集團的共同正犯
新聞中的客服人員與工程師,難道真的不知道自己正在從事賭博集團的幫手嗎?其實,工程師本身就是在設計供賭客下注的程式,很難讓人相信他不知道正在設計賭博程式。而客服人員部分,在尚未接到電話前或許有可能不知情,但在開始服務客戶並接洽業務後,同樣很難自清自己不是在博弈集團內工作,更有可能是抱持著即便在博弈集團中工作也無所謂,只要有錢賺就好的想法,如此一來,便可能成為共同正犯。暑假正值求職季,提醒新鮮人除了小心被騙帳戶外,更應該注意不要成為犯罪集團的共犯,現在求職大多透過網路人力銀行應徵,但有時人力銀行資訊不一定是真實的,所以建議求職者事前先了解公司的業務及工作內容,面試時也多向主管提問,避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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