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江男以詐騙所得的贓款700多萬元,購入台中北屯區的庭園式別墅送給媽媽住,目前市價已漲至約1300萬元。105年7月1日「沒收新制」上路,新法將沒收對象擴及「非善意取得犯罪所得的第三人」,桃園地檢署立即向法院遞狀,聲請沒收這棟房屋,落實司法正義。
生死狀在法律上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