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賣用剩藥品,小心省小錢被罰大錢!

網路拍賣不是什麼可以,販賣用不到的藥品、醫療器材可是觸法行為!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近來接獲許多投訴,統計查獲網路違規販賣醫療器材253件,近百件為在學學生,把用不完隱形眼鏡等都拿去網拍,遭重罰3萬元,其中一名清寒女大生就因為賣OK繃被抓,痛哭求情,官員無奈,雖然很同情,仍是得開罰。
法律評析
怎樣才能在網路販賣藥品?
目前衛福部僅開放藥商於事前申請並經核准後,才能在郵購買賣通路,包括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等販賣第一等級及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另外,藥商僅許可「乙類成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例如:棉花棒、紗布、OK繃等)及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例如:體脂機、保險套、衛生棉條等)」等項目可在網路販售,未申請許可執照刊登販售,可依藥事法第92條規定處3 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經查獲者可依藥事法第93條規定處新台幣20 萬元以上500 萬元以下罰鍰。
 
案例中,女大生並非領有許可執照的藥商,將醫療器材OK繃於網上販賣,雖處境令人同情,但仍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而依同法第92條可處以3萬元罰鍰。如果女大生在販賣的OK繃旁標註「一貼見效、不留疤痕」等用語,則可能被視為是藥物廣告,違反藥事法第65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而依同法第93條可加罰20萬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網路拍賣並不是什麼都可以賣,刊登販售商品前應詳閱拍賣平台公告之禁止事項,並注意產品是否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以免誤刊而受罰,消費者若對醫療器材標示有所疑慮,可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以確認是否合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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