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豬手事件簿」談無罪推定原則和正當法律程序

故事中男主角「金子徹平」在趕著面試工作的那天早晨搭乘電車,列車行進中,傳出女學生的驚叫聲,一名女學生聲稱她被後方男子性騷擾,並且直指就是金子所做,下車之後,站務員陪同被害人與到站長室,金子在過程中頻頻向被害人道歉,並且不斷自清;而在站長室時,警察已經前來,整個偵訊過程中,警方不許男主角請律師,並要求男主角自白,以求輕量刑。此時有一個奇怪的現象,一名承認做了痴漢行為的人,反而只要求繳交罰金就可以離開拘留所,而不斷強調自己沒有做的金子反而被警方送至檢察官處,雖然金子不斷聲辯,但仍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總共羈押了二十一天,金子不斷為了清譽,與司法怪獸力戰到底。

法律評析

從「鹹豬手事件簿」這部影片之中,可以看到一個制度不論如何設計,都一定會有它的極限,並且在制度中也總是會有漏洞的產生,當一個人掉進這套制度中,唯一能做的就是循著遊戲規則,想辦法安然離開。法律的初衷在於利用一個制度保障人民的基本權並且達到定紛止爭之目的,而尋求公平正義的實現更是一般人民對法律共同的期待,不論是富人或窮人、社會地位或高或低,都可以利用法律在一個平等的基礎上來保護、幫助他們,並且進而實現公平正義。

一個刑事案件發生以後,有被害人就會有加害人,如何能讓公平正義獲得實現,靠的就是法律。但加害人究竟是誰,往往不容易發現,尋找真相的過程中一不注意可能又會創造另外一個受害人,我國刑事訴訟法之目的首重「發現真實」和「保障人權」兩大部分。從發現真實和保障人權兩目的的延伸,可以推導出刑事訴訟制度之設計應該在盡可能的防止誤判的發生,錯誤判決可分為兩種狀況:一種是「有罪之人被判無罪」;另一種則是「無辜之人被判有罪」。從歷史的觀點來看,人類對於追訴犯罪的認知已經有了顯著的改變,過去總有對於犯罪嫌疑人「勿枉勿縱」的想法,有時甚至產生「寧願錯殺一百,不願縱放一個」的恐怖司法情節,這樣的思想也因而產生數不清的司法冤魂。但隨著偵查手段的進步,以及對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權保障思想的提升,「無罪推定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開始被法律學者們提出,也漸漸廣為世界各國所接受。以現代的法律思想或許應該改成是「寧可縱放一百,不願錯殺一人」,但說實在的我國身為法律最重要防線守護者的法官和檢察官們,又有幾個人是真正在落實無這樣的想法呢。

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在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有明文規定,簡單來說就,在一個人以被告的身分進到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時候,在檢察官所舉證據足夠說服法官被告有罪之前,應該要認定這個被告是無罪的。也就是說被告有罪的認定應該要等到法官審理完所有證據後,才有可能得出。但法官要真正貫徹無罪推定原則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同影片中的第二個法官一樣,有些法官往往在一開始就有先入為主的觀念,因為接觸許多相類似的案件,容易讓人產生一種刻板印象,認為某些類案件的被告,一定是因為有做什麼才會被起訴,被告所說的都不可信等等,但若是法官抱有這類想法,等同完全漠視無罪推定原則,可以說是「有罪推定」了。

此外,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從憲法第8條第1項「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可看出端倪,也就是說,對於人民自由有限制或侵害的事項,皆應該透過法律所制定的程序加以規定,若是違反憲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就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該行為違法,從一個國家是否能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就可以看出那個國家民主法治的程度到底如何。而我國隨著法治觀念的進步,過去正當法律程序看似只有在刑事案件才有適用,但大法官們更利用解釋進一步擴張了正當法律程予之概念,釋字384號認為:「其所稱『依法定程序』,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之身分,國家機關所依據之程序,須以法律規定,其內容更須實質正當,並符合憲法第23條所定相關之條件。」可見正當法律程序現已逐漸發展,不僅限於刑事程序,亦成為了行政領域中所共通的法律原則。

最後額外一提,本片另外衍伸出一個小的法律問題,就是性騷擾跟猥褻的差別,這是一般人常常搞不清楚,究竟我國的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強制觸摸」罪與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要如何區分。雖然兩者加害人都是違反被害人的意願,但是強制猥褻的行為人,須具有與刑法第224條例示的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等相當之其他強制方法,並且足以壓制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才會構成,而非只要加害人以任何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行為者,均會構成該罪;這應該是當然的解釋,不然實在沒有於猥褻罪之外,另外制定強制觸摸罪以加強保護被害人權益之必要。所以,就算加害人觸摸被害人身體隱私處時,只要並未施以強制力,時間極為短促,於被害人顯現其不從之意願前,行為就已經結束的這種情況,就應該以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強制觸摸罪,而不用刑法第224條之強制猥褻罪。因此本片中的「電車癡漢行為」若是僅有偷摸他人隱私部位,時間短促,應該可以認定是屬於性騷擾而非強制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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