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豬手事件簿" 中文預告片
故事中男主角搭乘公車,列車行進中,傳出女生的驚叫聲.女學生聲稱她被後方男子性觸摸,下車之後,站務員陪同被害人與嫌犯到站長室.男子在過程中頻頻向被害人道歉,並且不斷自清.在站長室時,警察已經前來.偵訊過程中,警方不許男主角請律師,並要求男主角自白,以求輕量刑.男主角被警方送至檢察官處,男主角不斷聲辯,但仍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總共羈押了二十一天,男子不斷為了清譽,與司法怪獸力戰到底.
推薦一部電影「鹹豬手事件簿」,雖然恐龍法官可惡,但面對一般民眾陌生的司法案件.我們確實也應該避免人云亦云,罪證確鑿的犯人值得批判,但輿論與媒體指控的犯人,未必盡然都是犯人.民國96年曾經發生國道襲警殺人案,目擊警員訴諸媒體指認兇嫌就是陳榮吉,結果媒體公諸於事,加以譴責!警方也為破案而開心,沒想到陳榮吉竟然是智能有所障礙不足的民眾,在偵訊時無法清楚表達,且當時他沒有律師陪同.後來經過被搶劫者說陳榮吉不是搶他的犯人,才還了陳榮吉清白.這也推動了刑事訴訟法的改革,讓此後智能不足的嫌犯在偵訊時,一定要有律師陪同,才能進行偵訊!
如果家裡有此種無法陳述意見的智能障礙患者,若遭遇官司或警方偵訊,建議聯絡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網址如下:
而若是像劇中男主角一樣因為撘電車,而被無端指控性騷擾的民眾.建議偵訊時不要因為罪刑輕就貿然認罪,要知道留下前科,如果你有心要參與公職或國家考試,是會因為如此而無法報考的.建議你如果被判有罪,仍覺得判決離譜,可以提出上訴.若是在確定判決之後,仍然宣判有罪,如果你覺得法律有問題,可以向最高法院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或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而若你有新證據證明你確實是被冤枉的,你可以提出再審.這些僅是針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性觸摸罪的行政刑法.
如果是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的行政罰,你可以依循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第5款:「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逾期未完成調查或當事人不服其調查結果者,當事人得於期限屆滿或調查結果通知到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提出再申訴.若仍覺得有違誤,可以向內政部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訴願無理由,可以向被告機關所在地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若行政訴訟仍敗訴,則可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
「鹹豬手事件簿」談無罪推定原則和正當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