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30歲林姓車行女仲介,與小她3歲的黃姓男子交往1週閃婚,婚後不到1個月,先生暴力相向,林女跑回娘家躲避;未料先生化身網友「可亞」,用通訊軟體LINE跟她搭上線,以有好工作介紹為餌,昨凌晨相約嘉市見面,林女到場驚見「可亞」竟是老公,還來不及反應,左胸、左臂就遭黃男持水果刀猛刺4刀,其中一刀再深2公分就傷及心臟,林女滿身鮮血,忍痛騎400公尺,來到中山路火車站前的超商,求救說:「可不可以讓我躲一下?」才逃過死劫。
後林女送醫急救,刀傷若再深約2公分就傷及心臟,傷口縫了37針,所幸無生命危險,但仍留院觀察;警方在現場發現一把水果刀及沾血安全帽,黃男犯案後丟棄機車逃逸,已查扣涉案機車,並持續追查黃男。
知人知面不知心,原本是滿心期待美好的婚後幸福生活,卻因為丈夫家暴而粉碎一地。家暴事件層出不窮,但是卻是近幾年來才逐漸正視。
依照
當遇到家暴時,切記保持冷靜避免火上加油,保護自己安全並且趕快尋求協助或報警(110、113婦幼保護專線),事後保留驗傷單和施暴證據以向法院聲請
黃姓男子持刀刺向林女左胸口,可以認為黃姓男子有置林女於死地的殺人犯意,不僅涉嫌傷害罪,更可能有殺人未遂的嫌疑。另外就黃男犯案使用的凶刀及機車,得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36條將之扣押。
按電梯困鄰11秒,惡整過頭觸強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