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新北市蔡姓律師與黃姓前妻離婚後,怒控前妻詐欺求償敗訴,並將矛頭轉向前岳母,指控她不滿聘禮不夠豐厚,當眾說「這實在有夠糟蹋人」,貶抑其家世不配與女兒婚配,害兩人離婚,求償10萬元。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法官認定證據不足,判蔡敗訴,可上訴。
報載郭姓男子今年5月搭乘台北捷運,於石牌站下車,從高架月台走下一樓大廳後,因走太快,不小心踩到前方陳姓男子鞋子的腳後跟,兩人當場吵了起來,陳男一怒之下,重重揮了一拳,郭男被打得腦震盪,事後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
一般發生的法律糾紛時,可能會有民、刑事兩個部份,以車禍糾紛為例,甲騎士遭乙開車、闖紅燈撞擊跌倒受傷,就甲受傷、機車損害的部份,可以向乙請求賠償,這是民事賠償的部份,至於乙闖紅燈撞傷甲,負有刑事責任,甲可以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使乙受徒刑、拘役或處罰金。
也因為有民事、刑事案件,法院的配置也設有民事庭、刑事庭以及簡易庭,分別職司民刑事案件,一般常聽到的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等等,簡易庭是負責受理民事簡易訴訟案件以及刑事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簡易庭在編制上是由獨任制的法官一人進行審理、判決,案件的進行較一般訴訟案件更為簡便、迅速。
什麼樣的案件可以依民事
至於刑事的部份,被告經檢察官傳喚問話後,通常會收到檢察官的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但也有時會收到「檢察官聲請
法院收受「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時,如果認為檢察官的聲請合理,就會依照「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做裁判,而不會開庭,因此大部分的情況就是法院會直接寄判決書給當事人,如果被害人或其家屬對於「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有意見,認為有開庭的必要或認為檢察官的求刑不適當時,可以向法院聲請開庭。經法院判決後,對於簡易判決不服時,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上訴於地方法院合議庭。但因為實務操作簡易案件的效率較高,當收到檢察官的簡易判決處刑書時,法官可能已經下判決了,因此建議在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時,直接向地方法院查詢案件是否已經宣判,掌握案件的進度,否則就只能透過上訴救濟了。
醉漢拒臨檢,以糞便攻擊員警,襲警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