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體液已經違反了人工生殖法第31條的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日前民眾劉小姐向《蘋果日報》投訴,在網路拍賣平台上成人專區中,看見有人出售自己的精液,剩餘數量有20份,直購價300,劉小姐因而將拍賣畫面拍下檢舉。不過目前該商品的網頁連結已經被除,媒體撥打賣家的電話,接聽男子表示自己非帳號本人,並不清楚販賣精液一事。
網拍的方便性與商品的多元,成為許多人愛用的購物方式。但網拍平台上真的什麼都能賣,什麼都不奇怪嗎?其實每個拍賣平台都會有它的一些禁止條款和限制規範,例如本案中的露天網拍平台就在條款聲明指出:「由於販售人體或任何人體器官不但不合法也有違道德倫理,所以露天拍賣上無法容許此種交易發生。另外器官捐贈雖然合法且被社會所推廣,但受限於網路環境並無法滿足捐贈的規範,所以也不適合在露天拍賣進行捐贈」,更列舉出所謂「人體器官」包含了:器官、骨骼、血液、排泄物、精子和卵子。 若違法在拍賣平台上刊登的人,平台將下架並針對帳號實施停權,主管機關也可以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規定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衛生署提醒,像以精子出售營利為例,已經違反了人工生殖法第31條的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所以販賣體液的行為是可以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到100萬元罰款的。
因此民眾若在網拍平台上從事買賣,販賣商品的內容若有爭議性應該先行查證,以免買賣到法令規定限制或網站規範禁止販售的違禁品,因而觸法卻不自知。
資料來源:蘋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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