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未來將改由地方政府規劃設置「性交易專區」,凡專區內進行性交易,娼嫖都不罰,專區外性交易,娼嫖都處三萬元以下罰鍰。總統府已於昨天傍晚頒布總統令公佈施行;但因除了馬祖之外,全國沒有任何縣市設置性交易專區,婦女團體憤而指責修正案等於是變相的「罰娼又罰嫖」,而中央政府只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地方政府。
舊法規定:
新修正規定:
行政院為符合大法官釋字第666號『罰娼不罰嫖』違憲解釋,與立法院聯手修法推動設置性交易專區,但授權各縣市政府自行規劃設置的結果,大法官釋憲要求交易合法化美意,恐形同具文。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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