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罵人沒指名道姓也會觸法,公然侮辱與誹謗

上網張貼文字、圖像是否觸犯公然侮辱罪,可從「訊息內容」及「辨識性」這兩個要件判斷。若內容涉及辱罵且指名道姓,或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是在罵誰,就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在網路上筆戰,回文或是推文辱罵PO文的人,又或是在遊戲裡面辱罵對方,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也是有可能觸犯刑法。

法律評析

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網路罵人要三思

上網張貼文字、圖像是否觸犯公然侮辱罪,可從「訊息內容」及「辨識性」這兩個要件判斷。若內容涉及辱罵且指名道姓,或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是在罵誰,就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

  • 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但公然侮辱罪還有一個重要的要件,就是行辱罵行為時,要是「公然」為之,所謂公然,是指可以讓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同看到或聽到的狀態,像是像是公開的留言會寫文章辱罵,這種情況則大家都可以看到這篇文章或留言,就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但如果文章是鎖起來或是用私密留言,則難以成立公然侮辱罪

    若上網散布的文字、圖像不只是辱罵性質,而是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惡意栽贓指控,例如貼文「聽說這個女生很愛援交」,旁邊又貼她照片,若貼文者無法舉證指控屬實,或雖能證明她愛援交,但此事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就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若民眾遭遇此等情事可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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