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仿冒品 、假貨商標侵權,天價賠償金

有不肖商人刻意仿冒名牌標誌、製造仿冒物品來謀取利益,為了防制此類行為,政府特別制訂「商標法」。依照「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在Yahoo!奇摩拍賣網站頗具知名度拍賣商「橘子媽媽」被網友檢舉涉嫌販賣英國知名品牌Burberry的仿冒衣飾,警方進而在該住處找到上百件的Burberry名牌衣服,經Burberry在台代理商初步鑑定為仿冒品。

對此Yahoo!奇摩表示,拍賣為消費者對消費者之商業模式,無法對所有物品辨識真偽,但只要網友檢舉,都會加以清查,若有賣假貨之情事,都會對賣家加以停權,使其喪失在網站上拍賣的資格。

法律評析

侵權行為得不償失,商標很重要

(一)常有不肖商人刻意仿冒名牌標誌、製造仿冒物品來謀取利益,為了防制此類行為,政府特別制訂「商標法」。依照「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二)而除刻意仿冒名牌的商人有罪以外,出賣仿冒品的人也是有罪的。因此,在網路上拍賣仿冒名牌包,也觸犯了「商標法」第97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還有伴隨而來之民事損害賠償,所以來源不明之仿冒品千萬不要隨便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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