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讓法院停止扣薪,可以依債清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前置協商程,將自己的每月總收入扣掉總支出後的金額為底線,提出協商的還款金額,如果三個月內協商失敗,銀行就會發協商不成立證明。
黃爸爸與太太因為景氣不好,而雙方薪水都縮水而付不出房貸,被銀行查封薪水三分之一,而造成現金卡、信用卡也繳不出來,想請律師目前有什麼方式對夫妻比較有利。
(一)政府已於九十七年四月十一日施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基於弱勢保障精神,以調整其與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利義務關係。黃爸爸如果想讓法院停止扣薪,可以依債清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前置協商,將自己的每月總收入扣掉總支出後的金額為底線,提出協商的還款金額,如果三個月內協商失敗,銀行就會發協商不成立證明給黃爸爸。
(二)接下黃爸爸再依此協商不成立證明來聲請法院的更生或清算程序,因為債清條例是透過公權力幫你壓縮債權,所以要檢附給法院的資料需更仔細,且不可有隱匿財產之情事。
(三)如果法院認同黃爸爸的債務形成事由不是因為奢侈浪費,便會開啟更生或清算程序,而各家銀行也會停止黃爸爸扣薪程序,這樣黃爸爸的經濟壓力可先獲得暫時疏解。
[法條]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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