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為維持債權之行使,聘任律師協助債務人為更生或清算之程序所生之費用,不得要求債務人清償之。
我向銀行以房屋作為抵押貸款800萬元,以及其他卡債及小額信用貸款積欠450萬,已超越法定的1200萬,得否聲請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