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一般銀行礙於民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相關規範,所以在未結婚的未成年人買房屋要辦銀行貸款時銀行承做意願會比較低,但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還是可以辦貸款的。相關的規定如下:
以未成年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名義的不動產供押者,依民法第1088條和第1101條規定,應提出親屬會議證明書,而且借款用途應該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他的借款名義以未成年人名義為原則,但在有關債權憑證及抵押權書類,要由法定代理人簽章。但不可以提供作擔保第三人的債務。
土地法§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