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離家多少年,當事人之間的父子/女的關係是永遠存在。常在報紙上看到某某人聲明要和某某人斷絕父子/女關係,其實那在法律上一點效力都沒有。
因為就算不管離家多久,親人之間的血緣關係是斷不掉的,所以子女依舊是父親在法律上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如果父親在外積欠龐大債務,我國關於繼承範圍,是繼承被繼承人關於財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因此有包括「債務」。若不想償還這些債務,那繼承人可要注意繼承時間, 可選擇「拋棄繼承」的方式於法定期間內來處理這些債務。若未拋棄繼承, 則概括繼承繼承人一切財產上的權利義務, 如有債務則僅需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民法第1154條《繼承人之權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