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前段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另...
本案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工程合約應為「承攬契約」,報酬的請求權時效為2年,而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報酬時已罹於...
按稱「借名登記」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
基於身分關係而生之配偶權,亦屬應受保護之權利,倘配偶之一方與第三者有不誠實之行為,該行為若足以破壞夫...
小孩未兩段式開車門,導致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受傷,又因媽媽未盡保護及教養義務,應與小孩連帶負擔...
由於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係可分之金錢之債,共有人間請求返回不當得利,僅得按其應有部分,請求返還。被告明...
本件被告無法舉證證明原被告間的讓渡書有效成立,因此法院認定原被告仍存有合夥關係,原告就系爭合夥確有合...
本件涉及原告受讓的債權是否已經罹於時效,以及原告依民法規定訴請撤銷被告間贈與行為,並塗銷所有權移轉登...
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謂受僱人,並非僅限於僱傭契約所稱之受僱人,凡客觀上被他人使用為之服勞務而受其監...
按借名登記契約中被借名之一方,在形式上係登記為不動產之所有人,但倘權利人僅以其所有之不動產,名義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