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被告與否應以其是否有逃亡可能的「具體事證」來認定。吳小姐是陸配,在臺灣跟臺男婚後育有一子,但後來...
羈押被告與否,重點在於其有無逃亡可能性。朱先生有幾次酒駕前科,一天晚上喝了很多酒,隔天在宿醉狀態開車...
「羈押」並不是對被告的處罰,而是確保司法偵查、審理程序順暢無礙的手段,這是訴訟法上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更生程序簡單說就是由債務人提出一個不超過6年(有特別情事可以延長為8年),最少每3個月清償一次的債務...
羈押是對人身自由限制最重的強制處分,必須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才能羈押,並不能以臆測、推論方式草...
公司違法未如實給付薪資後,原告就向公司遞出辭呈,也寄出存證信函,以勞基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終止勞動契...
無論債權人是否為銀行,只要是債務問題都可以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債清條例)來處理。但一般民...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規定: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
法院需有「相當事實」、「合理懷疑」為依據才能以有逃亡之虞對被告做人身拘束處分的羈押。翁先生涉嫌詐欺案...
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的理由充滿錯誤,應予以糾正,包括1.略誘罪的主體並不限於本無親權或監護權之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