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關非婚生子女之從姓,現行法律作如何之規定?

答: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若父母親其中一方未能善盡保護或教養義務者,也可向法院請求變更為父姓或母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也不能因認領子女,而以此要求變更為父姓。
有關新、舊條文之比較,參本專題第1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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