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代理孕母合法嗎?

近日陳鎮川及老公Darren宣布藉由海外合法代孕方式喜獲麟兒,不但讓同性婚姻議題重回大眾視野,也掀起了國內代孕合法化的討論。

法律評析

以國內主要管理生殖技術的「人工生殖法」來看,目前我國只允許經過人工生殖機構評估適合的不孕夫妻,以一方健康的生殖細胞進行人工生殖,並未提及代理孕母合法性,然而以目前實務運作狀況而言,在台尋找代理孕母,很有可能會被認為不符合評估資格,違反人工生殖法第11條,而遭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

而同性婚姻當事人所面臨的狀況則更加嚴峻,不但前述的「人工生殖法」並不適用於同性婚姻,連同專法當中也不允許同性婚姻收養不具血緣關係的子女因此陳鎮川及老公Darren也只能透過國外機構尋求代孕的可能性,以一圓養兒育女的夢想。目前我國也在研擬修正「人工生殖法」,推動代孕合法化,但仍是著重在異性婚姻,同性婚姻的代理孕母議題,仍然有待社會逐步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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