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毛小孩 小心被告侵占

路上遇到可愛的毛小孩,若任意帶回家,小心被原飼主提告侵占遺失物罪。侵占遺失物罪規定在我國刑法第337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實務上判斷是否成立犯罪,重點會放在行為人主觀上有沒有「據為己有」的意圖,如果行為人其實知道毛小孩是有主人的情況下,仍然執意帶回家養,這時候才極有可能成立犯罪。

路上的「毛小孩」有可能是有主人的

如果任意選擇帶回家,後續若有自稱是原飼主想要帶回協商不成,有可能會被提告觸犯刑事侵占遺失物之刑事責任。由於台灣的低生育率與低薪環境,許多家庭選擇不生小孩,或有無法生育及照顧老人需求者而改養貓狗所謂「寵物」來陪伴,不過現在都會以「毛小孩」來代稱了。許多Youtube、TikTok等平台都以毛小孩為主角拍攝紀錄分享生活點滴及趣事,越來越多民眾會把毛小孩當家人來對待,甚至不會只有養一隻,加上對生命的尊重,認養不棄養的意識日漸抬頭,許多愛護動物的人士遇到流浪的毛小孩,總會發揮愛心固定餵食或選擇帶回家照顧。

 

路上遇到毛小孩幾點要留意的:

  • 1.向各地有在進行收容或送養的動保團體或動物收容所尋求協助
  • 2.帶去掃描有無晶片或配戴項圈,若有晶片或項圈即屬所謂的遺失物,請速通知飼主或是向警察或相關機關反應並將毛小孩一併交存。(民法第 803 條:拾得遺失物者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領權之人或報告警察、自治機關。報告時,應將其物一併交存。但於機關、學校、團體或其他公共場所拾得者,亦得報告於各該場所之管理機關、團體或其負責人、管理人,並將其物交存。前項受報告者,應從速於遺失物拾得地或其他適當處所,以公告、廣播或其他適當方法招領之。
  • 3.沒有掃描到晶片也無法從外觀判斷有無飼主,可以先帶往動物醫院檢查醫治處理,將毛小孩拍照放上自己的社群網站及各大貓狗社團,公告尋找失主,並將文章設定公開。
  • 4.經過一定時間後再植入晶片並登記為飼主。

 

是否觸犯侵占遺失物判斷:

按刑法337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實務上構成要件,主觀上有沒有「意圖」亦是判斷是否成罪的要件之一。檢察官會調查相關事證判斷或推論毛小孩是有主人的狀況之下,行為人仍以自己所有之意圖占有之,才會符合刑法中的主觀構成要件。

換句話說,若有依上開留意之原則處理,縱然對方提出告訴,在無法提出充分之證據證明自己確實是原飼主,我方又可以證明沒有侵占之犯意,檢察官會起訴的機會相對就不高了。

 

是否可請求照顧費用:

倘若,最終確定了毛小孩的主人是誰,歸還後可以提出醫療照護及合理範圍內支出相關費用等收據,請求對方給付相關費用。

(民法第176條: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為本人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或負擔債務,或受損害時,得請求本人償還其費用及自支出時起之利息,或清償其所負擔之債務,或賠償其損害。)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