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推銷,可以享有七天鑑賞期嗎?

不止網購享有七天鑑賞期

網路購物有要天的鑑賞期,收到貨品的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貨,這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消費者權利,但七天鑑賞期只限於網購嗎?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明確指出「通訊交易」和「訪問交易」都可以在七天內不付理由解約退費

什麼是通訊交易和訪問交易?

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俗稱的網購

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俗稱的推銷

解約退貨的方式?

在收受商品的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

業者故意不告知七日鑑賞期怎麼辦?

在收受商品的四個月內,都同樣可以解約退費,如果業者在四個月內告知,則自告知的隔日起算。

 

圖/文:李郁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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