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早餐店,4年性侵10女童

刑法普通強制性交罪,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依據刑法第80條第2款:「犯罪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期二十年。」所以十幾年前的案子,仍然在追訴期之內,檢方仍可將該案起訴,以便進入司法程序。  

惡狼就是他!40歲的張姓嫌犯,4年來性侵害10名女童少女,還惡劣的拍下整個過程,張姓嫌犯10幾年前,因為性侵一名少女被警方通緝,他逃到三重開起早餐店,和鄰居混得很熟,以為他是好心要幫忙照顧孩子,想不到居然是別有用心。附近住戶:「看起來就很親切,對小朋友很好,好像很有愛心這樣,可是我就是覺得他怪怪的,反正我就覺得怪,我叫他們小孩子不要單獨放那邊,我牽腳踏車下來騎,他都會跟前跟後。」板橋地檢署昨天將這名玩具之狼起訴,求重刑30年。

 
法律評析

早餐店惡狼,埋伏社區4年性侵10女童

刑法第221條有強制性交罪的規定,而該案對10名童少女為強制性交罪,而童少女若為十四歲以下的少女,依據刑法第222條第2款加重強制性交:「犯前項之罪,而有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張姓嫌犯10幾年前涉嫌性侵一名少女被通緝,刑法普通強制性交罪,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依據刑法第80條第2款:「犯罪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期二十年。」所以十幾年前的案子,仍然在追訴期之內,檢方仍可將該案起訴,以便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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