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的成立要件有二,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且須有「賭博財物」之行為。
基隆巿七堵區一處隱身於民居的天九牌賭場趁颱風夜廣邀賭客上門,警方昨天凌晨一舉破獲,當場查獲林坤銘為首4人及賭客20人,查扣賭資27萬3千元、天九牌4副、骰子132顆與監視器1組,以及藏在天花板夾層中的4萬4千8百元抽頭金等,訊後移送法辦。
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且須有「賭博財物」之行為。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雖同屬賭博財物行為,兩者主要區別在於賭博場所,「社會秩序維護法」是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而本案中為首的林坤銘昨天否認主持賭場,但其他員工及賭客等人都已承認聚賭,並指認林坤銘。所以警方訊後,依賭博罪嫌將林坤銘等4人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其餘賭客將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大家應該會困惑,為什麼公寓也算公共場合呢?其實主要認定的標準是:公共場合不會因為關門就變更性質,只要賭客仍非共同生活的人士,就代表這個聚賭的點仍屬公共人物進出的場合,因此就算關門仍犯賭博罪,否則賭場只要關門就不會被抓了。
另外賭金的大小也跟賭博罪的成立與否無關,只要實質上有賭博之事實,就算用籌碼或是用紙記帳,一樣會構成賭博罪,跟打幾底和賭注大小是沒有關聯性的。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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