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擴大適用範圍,包括中國與港澳地區配偶、外籍配偶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都可加入勞退新制,並開放有實際從事工作,獲取工作所得的自營作業者、受委託工作者,例如計程車司機、攤販、SOHO族也可自願參加。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這次修法擴大適用對象,更進一步保障勞工老年經濟生活安全。
身障勞退金提前領 不過,中華兩岸婚姻協調會祕書長劉獻文說,社會上對陸配、外配仍有歧視,政府雖開放陸配、外配不須工作證就可工作,但業主仍要工作證,甚至不提供勞健保,「如不解決這些問題,讓陸配、外配加入勞退新制,有何意義?」SOHO族劉小姐說:「如能讓老年生活更好,考慮每個月提撥。」 這次修法也放寬身心障礙者如符合失能認定,可提前在60歲以前請領勞退金,且因身障者平均餘命比一般人短,領月退較不划算,也可一次領取退休金。修法也將調降年金保險開辦門檻,現行規定只有200人以上企業,經工會同意,如無工會者,要一半以上勞工同意、且有全體勞工1/2以上參加年金保險,才能開辦年金保險,也修正為擁有200人以上的企業,只要經勞資雙方同意即可開辦。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