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規定(民法第359條),若購買中古屋半年內發現漏水,可與前屋主協調減少價金,但除非漏水很嚴重,否則難以據此解除契約。。民眾買屋糾紛時可打電話或上網登記,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地政處申訴,官方將介入雙方協調
第二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昨出爐,全台共有四百一十件糾紛案件,較第一季增加二十一件,「房屋漏水問題」共五十一件排第一,其次則是隱瞞重要訊息四十一件、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三十九件等。專家建議,民眾一旦遇到買屋糾紛,可向各縣市消保官或地政處申訴。
長期以來房屋漏水是最常見的買屋糾紛,有些房屋成交後才發現漏水,屋主、買方得耗時溝通協調。依據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規定(民法第359條),若購買中古屋半年內發現漏水,可與前屋主協調減少價金,但除非漏水很嚴重,否則難以據此解除契約。新成屋大多建商保固一至兩年,依據合約內容來補救、求償。因漏水屋難處理,因此才造成糾紛不斷,民眾除了看屋時留意「房屋現況說明書」完整度,也可自行檢查房屋是否漏水,例如天花板、窗戶邊是否有水漬痕跡;也可觀察浴室鄰近房間的踢腳板,是否變成黑色或咖啡色。
其他包括隱瞞重要訊息、買方出價時所支付的仲介斡旋金返還、與買方簽約前的契約審查權,也是常見糾紛案例。契約審查權的部分,一般法律規定預售屋為五天,成屋三天,許多業者倉促與買方簽約,沒有告知民眾有看合約內容的權利,因此產生糾紛。民眾買屋糾紛必須將事證備妥,可打電話或上網登記,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地政處申訴,官方將介入雙方協調,但若協調不成,最後則轉為一般民事訴訟。除此之外,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建議民眾也可針對建商廣告不實提出申訴,公平會將依據輕重,裁罰五萬至兩千五百萬元不等。亦
1. 客廳、房間:留意各處天花板是否有水漬。 2. 陽台:檢查陽台是否外推,留意冷氣孔、開窗孔、窗戶框有無漏水痕跡。 3. 浴室:緊鄰浴室的房間牆壁踢腳板,觀察是否變為黑色或咖啡色;打開天花板維修孔,用手摸水管管線是否潮濕。 4. 廚房:給水管、排水管容易漏水,打開洗手槽下的廚櫃板檢查。 5. 社區頂樓:防水層是否老化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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